3月26日,河北省高速公路路政執法總隊雄安支隊走進交投綠色建材公司,開展了一場關于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的宣傳活動。
在講解過程中,雄安支隊重點解讀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的第九條、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內容。根據條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嚴禁破壞、損壞、非法占用或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屬設施。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公路彎道內側、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區范圍則根據安全視距等要求確定,還強調了其他與公路安全保護相關的條款。同時,執法人員還深入解讀了超限超載運輸治理的相關規定,包括處罰措施、監管手段和應承擔的責任等。他們表示,這些條款的制定旨在確保公路的完好、安全和暢通,希望廣大企業和個人能夠嚴格遵守。
通過此次活動,公司深刻認識到公路安全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更加清晰地了解了超限超載運輸的危害和治理要求。公司將以此為契機,加強內部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運輸作業,為公路安全保護做出積極貢獻。